01
確立適應症、靶區、劑量及分次
只有在治療目的、靶區、劑量、分次、與全身治療的關係及所需時間均清楚時,才可作有意義比較。
合適路徑可包括 IMRT、VMAT、SBRT、SRS 及按適應症考慮的質子治療;所有臨床決定由治療放射腫瘤科及醫學物理團隊負責。
較新的儀器或較低價格,不能證明某技術對個別患者更合適。
只有在治療目的、靶區、劑量、分次、與全身治療的關係及所需時間均清楚時,才可作有意義比較。
審查應涵蓋影像導引、機器品質保證、相關患者特定檢查、物理審閱、同儕審閱、事故學習、中斷處理及緊急支援。
複雜治療可需要營養、氣道、皮膚、痛症、血球、補液及住院支援;原居地團隊需要完整劑量及 DICOM 治療紀錄。
質子可在部分情況減少正常組織劑量,但不一定比現代光子治療更有效;必須比較預期效益、不確定性、替代方案、出行負擔及總費用。
作出費用或出行決定前,必須取得現行書面計劃及估算。